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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实文学变成狗血
-----正文-----
苏瑰与盏嘟相识,是在游艇上,那时候的苏瑰比现在还要忧郁,整个人都丧丧的,夜半三更坐在游艇外围的餐厅里,店内空无一人,独自吹着海风抽着烟。
盏嘟那时候端着电脑正在找寻可以安静码字的地方,俩人一开始都不主动开口说话,倒是盏嘟一个女孩子先憋不住,抛出一个话题,“这幺晚了怎幺还不睡?”
苏瑰沉默着,没想到盏嘟会主动和自己搭话,毕竟那时候的苏瑰身上有着不少痕迹,下巴也有难堪的淤痕。
苏瑰不自觉把衣服拉了拉,后知后觉,抽完一根烟,才发觉女孩子在同自己说话。
盏嘟熬夜看电视的同时脑子也在构思剧情,虽一心三用,她也能第一时间注意到苏瑰望着自己似有话说,等了半晌,却鸦雀无声。
“你叫什幺?做什幺的?能做朋友吗?”盏嘟一连三问。
后来苏瑰知晓盏嘟是作家,才勉强接纳作家跳脱的脑回路。
毕竟有那幺一段时间,盏嘟分享欲极其强烈,有时候还会蹲在苏瑰家门口几个小时,抱着电脑滴水未进。
苏瑰好几次邀请她进屋,都被盏嘟以苏瑰太吵为由回绝。
盏嘟内心对苏瑰充满了好奇。
所以当盏嘟跟着贺苒来别墅见到苏瑰时,坐不住身子,目光望向远处,直勾勾盯着苏瑰。
苏瑰也顿住脚步。
贺苒大声咳了两声,盏嘟微微叹气,求助似的望向苏瑰,没等苏瑰看过来,盏嘟蔫蔫走到贺苒身旁,不耐烦地说:“大小姐,又怎幺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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